关于网友“路过人”举报豫CZG053公务车辆大清早停放在住宅小区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于2017年8月7日上午11点40分通知该公务车辆使用单位新安县畜牧局立即进行落实。经核实该车情况如下:
一、该车属于县公车办公务平台车辆,车型为东风小康面包车。因畜牧局承担全县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兽医执法、畜产品质量等工作,该公务车由畜牧局借用,派车手续齐全。
二、经调查核实,近段时间豫CZG053号公务车辆由畜牧局秦春波使用,该同志暂时代替畜牧局下派仓头镇河西村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扶贫工作。该同志承认近段时间因女儿生病住院有时驻村回来太晚会将该车停放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网友举报属实。
经调查核实,畜牧局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县公车办处理决定如下:
1.责令县畜牧局向县公车办做出书面检查并完善内部车辆管理制度。
2.县公车办收回畜牧局申请使用的豫CZG053公务车辆。
3.责令县畜牧局对车辆使用人秦春波做出严肃处理。
截止8月8日,该车辆已由公车办收回。县畜牧局党组8月7日晚召开会议,对秦春波做出行政警告处分。公车办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举报,为进一步搞好公车管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新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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