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不作为
区上宅的房子交工近4年,至今没有给业主办理房产证。**把上宅招商引来,地也卖了钱,收了税,就应该为老百姓做主!
小区业主上访、询问相关部门,说是上宅的地皮就没有办理使用证,而且业主缴纳的维修基金至今没有上缴相关部门;上宅置业说是消防没有验收,不能办理。请问下,相关部门是如何监管引入的企业的,当成五证是怎么办理的?交房业主入住几年了,现在说消防验收没有通过,这不是拿老百姓生命开玩笑?相关监督部门几年了就没有督察到上宅在没有具备交房的条件就让业主居住?交房不是应该房管局、消防部门参与么?
业主质问上宅置业,置业经理一脸无赖的说:你们可以到法院告我们呀!
我们不会打官司,我们就知道是政府引入的企业,卖给了我们房子,收了我们的税,现在不负责,我们就要上访,联系新闻媒体曝光。